能否“以人查房”最近再次成為熱點。由於《不動産登記條例(草案)》報送稿的部分曝光,輿論對於能否“以人查房”議論紛紛,而國土部對此則以沉默相對。昨天,參與上述草案起草工作的一位專家透露,草案中並沒有“以人查房”字眼,只是新增了查詢服務。業(yè)內(nèi)人士認為,“以房查人”被熱議的背後是高房價和反腐問題。
熱點:“以人查房”傳言受關注
根據(jù)日前曝光的上報國務院的《不動産登記條例》初稿,不動産資訊登記管理平臺將與官員財産申報資訊等系統(tǒng)並軌,官員瞞報登記資産資訊將被“剎車”,依法“以人查房”已被寫進《條例》第6章第72條。
而所謂的“以人查房”規(guī)定是指,秉承“依法查詢”的原則對社會職能服務部門開放查詢服務系統(tǒng),同時有限制地放開個人“以人查房”查詢服務系統(tǒng)。條例曝光的具體內(nèi)容如下:“國家實行不動産登記依法查詢制度。權利人、利害關係人以及取得權利人同意的單位和個人可以申請查詢、複製登記資訊。此外,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紀檢監(jiān)督機關等有權查詢與調(diào)查,處理案件有關的登記資料,不動産登記查詢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國土資源部門起草。”
這一章節(jié)曝光之後,輿論一片譁然。在此之前,因為房姐、房叔頻發(fā),民眾對通過“以人查房”來實現(xiàn)反腐、降房價等功能有一定期望。而利益相關方對這一條款存在擔憂,認為這可能導致個人資訊洩露,在頂層設計完善之前,貿(mào)然開放“以人查房”不合時宜。
專家:草案並無“以人查房”字眼
北京青年報記者就《不動産登記條例》詢問了國土部相關人士,由於事情敏感,工作人員表示不便評論,只是表示,“我們不知道流出去的條例是從哪個渠道獲得的,我們自己並沒有看到這一條例,更沒有辦法評論其他途徑獲得的條例內(nèi)容。”
就在輿論認為此次“以人查房”已經(jīng)進入《條例》時,昨天,又有參與立法的專家透露,草案中並沒有“以人查房”字眼,只是新增了查詢服務,但對不動産登記資訊的查詢有相對嚴格的規(guī)定。這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專家還表示,草案也十分重視對不動産登記資料的保護,若透露不動産登記的資訊,造成損失的,也將背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北青報記者了解,本次《條例》在查詢領域並沒有特別大的突破,這主要是因為《不動産登記條例》自己所承擔的使命決定的。本質(zhì)上説,不動産登記是一項物權制度,也是世界各國通行的方式。通過登記公示,既是對當事人權利的保障,也使第三人知曉物權變動情況,避免其遭受損害。
看法:熱議背後是房價和反腐訴求
每到不動産登記有所推進,如不動産登記局掛牌、不動産登記條例修改的時候,以人查房等問題就會被炒作一番。這實際上反映了社會對高房價、反腐等方面的訴求,已經(jīng)遠遠超過了不動産登記的範疇。
公開資料顯示,在國外,各國房屋登記資訊公開範圍和口徑雖有所不同,但一般都限于“以房查人”,“以人查房”受到嚴格控制。中原地産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告訴記者,不動産登記本身並不是房地産調(diào)控,目的也並非反腐。“目前不動産登記推進面臨兩大阻力,首先涉及到個人私有財産或者隱私。另外一個阻力是人為因素,一些地方或部門屬於擁有多套住房的群體,進行不動産統(tǒng)一登記、住房資訊聯(lián)網(wǎng),無異於打破既得利益,所以大多不願主動配合聯(lián)網(wǎng)工作。”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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