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臺2號、4號與妙高臺1號、3號的殘留部分和尚完好的詩書路69號、69號之一被鉤機野蠻拆毀。
■拆除前的詩書街69號之一。
廣州發(fā)生罕見強拆歷史建築事件,罕有四十年代現(xiàn)代主義建築一夜拆光。
曾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金陵臺、妙高臺民國建築未能在“緩拆令”下倖存——6月10日深夜11時到次日清晨,金陵臺2號、4號與妙高臺1號、3號的殘留部分和尚完好的詩書路69號、69號之一被鉤機野蠻拆毀。這一駭人聽聞的強拆在微博上引起震動與聲討。
現(xiàn)場
民國建築如同被轟炸
金陵臺、妙高臺所處的拆遷和開發(fā)地塊位於觀綠路和詩書路的匯合處的北面,目前地塊被圍墻圍了起來,新快報記者現(xiàn)場看到,在詩書路上的圍墻大門用鐵鏈鎖住,被拆毀的民國建築正好位於詩書路街道辦對面。據街道辦的工作人員介紹,被拆毀的建築為詩書路69號、69號之一。
從高處和通過圍墻大門的門縫可以清晰地看到,被拆毀的建築殘骸縱橫交錯、橫七豎八堆積在一起。梁柱歪斜,露出鋼筋,大面積的青磚墻倒塌下來。紅磚墻也斷裂成幾大塊倒在上面。走過詩書路的行人紛紛在民國建築的殘垣斷壁前駐足觀望,搖頭嘆息。這個建築只有一面有著拱形裝飾的兩扇窗戶的墻還未倒下。窗戶的南邊用七八米長的編織布擋住裏面的建築殘骸,窗戶的北面用綠色塑膠搭建的棚子還沒倒下。
居民
10號晚至11號清晨深夜施工
在原詩書路街道辦事處前停車場的管理員告訴記者,前兩天他輪休,這個民國建築還好好的在那裏,今天端午節(jié)我上班,一大早過來發(fā)現(xiàn)建築沒有了。
家住對面的一位街坊告訴記者:“一個多星期前,開發(fā)商就準備幹壞事了。他們先是用編織布把對著我們詩書路這邊擋起來。這個工地對著觀綠路一面是人民路高架的一個出口,大家很少會注意那邊。”他説,前幾天他們白天就有人在裏面敲敲打打,我們就過去看,他們一看有人來就溜走了。
另一位老伯説,10號他很早就睡了。“到了晚上12點左右,就有轟轟的聲音把我吵醒了,震動好大,和地震一樣,持續(xù)了幾個小時。我就出來喊了幾聲,不讓他們在深夜施工。但是沒人理我。到了早上,一看,這個建築就變成這樣,簡直就和日本仔轟炸過一樣。”
“淩晨4點左右,聽到鑽頭打墻的聲音,我還以為哪出事了。”在附近某物業(yè)公司上班的保安李大維,仍清楚地記得6月11日淩晨,自己在宿舍休息,迷糊地聽到響聲,“我住的地方在二樓,看過去有樹擋住,但也能看清是挖機在推墻,模糊記得是兩輛車。”李大維説自己當時納悶,為何這麼晚進行施工。他回憶稱,直至清晨,整個工地才安靜下來。
李阿姨説,我們知道這個民國建築早就説不能拆了,他們深夜鬼鬼祟祟來拆樓,肯定不是光明正大的事情。我當晚就打了12319城管電話,但是早上起來,這個樓還是拆了。
街道辦
開發(fā)商曾就暫停開發(fā)行政復議
據光塔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介紹,金陵臺、妙高臺所在的地塊是2008年5月26日頒發(fā)的《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穗規(guī)地證0289號),建設用地面積2031平方米,總建築面積14030平方米,同時也發(fā)出了《建設用地批準書》(穗國土建用字【2008】第312號)。
但是,根據“越秀區(qū)爛尾地及超期未動工地塊情況説明”中的介紹,去年5月,因“項目涉及歷史建築保護、拆遷等問題而暫停開發(fā)。用地單位正就有關問題提起行政復議。”
事件回放
去年開拆後規(guī)劃局發(fā)文要求暫緩拆除
詩書路金陵臺地塊從1994年被徵收,1996年開始進行開發(fā),1998年爛尾,原開發(fā)商廣州市南方建設開發(fā)公司因為後續(xù)資金未到位,工程爛尾。2007年,廣州市翠樺置業(yè)有限公司競拍得到該地塊,開始拆遷工作,因為與居民在拆遷賠償安置的問題上沒有達成共識,僵持至今。
2012年5月15日,微博網友“古粵秀色”在微博上發(fā)出一條呼籲保護妙高臺金陵臺民國建築的微博,稱這些老建築在“緊急拆除中”,引起了熱心街坊的關注。
詩書街道辦曾與拆遷負責人協(xié)商暫停施工,不久施工隊繼續(xù)開拆。
2012年5月17日,越秀區(qū)文廣新局組織專家到現(xiàn)場考察評估,論證後專家建議將妙高臺1、3號,金陵臺2、4號和詩書街69號之一作為歷史建築予以保留,拆遷被叫停。隨後,詩書街道辦應文廣新局要求,到現(xiàn)場對建築的保護問題進行勘察。
2012年5月18日,市規(guī)劃局回應,上述建築均不屬於文物保護單位,也暫未列入登記在冊的文物線索。而且,由於廣州市歷史建築名錄尚未出臺,目前也無法認定這些建築是否將作為歷史建築予以保護。但是,規(guī)劃局也表示,根據已公示的《廣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guī)劃》,上述建築位於歷史城區(qū)海珠中歷史文化街區(qū)的核心保護範圍。根據2008年國務院頒佈施行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zhèn)名村保護條例》(以下簡稱《保護條例》)第二十八條提出,在歷史文化街區(qū)、名鎮(zhèn)、名村核心保護範圍內,即使拆除歷史建築以外的建築,也應當經規(guī)劃部門和文物部門批準。
由於該地塊在2007年拍賣和2008年出讓時,《保護條例》尚未出臺,規(guī)劃局只能建議國土局通知施工方暫緩拆除,於是向國土局發(fā)出“關於暫緩拆除詩書路兩處房屋的函”。
詩書街在民國期間是達官貴人聚居的地方。妙高臺、金陵臺于1946年由香港商人合資興辦的置業(yè)公司所建,用“臺”字作街名,可能是沿用香港街名之慣例。據街坊介紹,每間屋有兩層半,每層約100多平方米,裏面的外墻採用的是棕紅色義大利批蕩、酸枝傢具,還有地下車庫和水池,十分珍貴。粵劇名家薛覺先曾在上世紀50年代初入住妙高臺4號,住了兩三年後搬走。
@古粵秀色:一年前,我們以為這建築與歷史價值都是罕見的【金陵臺、妙高臺】能夠保住,政府部門也發(fā)通知干預,欣喜。一年後,我們目睹瞬間強拆,已是無言。專家論證已有價值,都被【拆除】,簡直是廣州文保史上的恥辱,無法接受。讓熱愛廣州,對廣州文保給予希望的我們非常失望!默哀
vickymama :【悼念金陵臺妙高臺民國建築】自從2010年6月我第一次在詩書路看到這棟建築,它的宏偉壯觀與它的殘破同樣引起我對它一直的關注。之後我每次經過詩書路都引頸看它現(xiàn)狀,在週邊偷拍幾張。這組圖片是2011年冬至我和@古粵秀色在被車場保安吼的情況下拍的,拍攝角度最多的一次。沒料到會是遺照。
@陸地圍脖:民國少有的現(xiàn)代建築,看起來比上海的綠房子還讚,土鱉啊
@柳肅:從照片看這棟建築屬於早期現(xiàn)代主義,這種建築國內都為數(shù)不多。
市規(guī)劃局
正在與開發(fā)商談判保留建築
廣州市規(guī)劃局名城處負責人表示:規(guī)劃局已經發(fā)文建議房管局通知開發(fā)商暫緩拆除。並正與開發(fā)商談判,方案有二:一,收回已批出去的地塊;二保留歷史建築,但要求開發(fā)商優(yōu)化建設方案。但開發(fā)商一直不積極。
相關負責人説,這個案子正準備送本次名城委會議討論。
名城辦曾組織專家現(xiàn)場研討
建議保留未拆的
詩書街69號之一
廣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名城辦”)曾經在去年5月24日組織專家對金陵臺、妙高臺建築的保護進行現(xiàn)場討論。專家建議,保留金陵臺、妙高臺有價值的建築構件,保留詩書街69號之一,並採取必要措施加以保護。
2012年5月24日,名城辦邀請了林兆璋、馮原、湯國華、鄭力鵬、馮江5位專家對越秀區(qū)三項涉及歷史文化遺存保護工作進行現(xiàn)場勘察,並召開研討會聽取意見。
專家意見認為,妙高臺1、3號、金陵臺2、4號建築主體結構已被拆除,建議保留其有歷史價值的構件;詩書街69號之一的建築是民國時期興建的有一定歷史文化價值的近現(xiàn)代建築,建議予以保留,並採取必要的措施加以保護。
現(xiàn)代主義傾向風格,“熊貓級”建築非常罕見
“心疼!這是熊貓級的建築!”曾參加名城辦組織現(xiàn)場討論的華南理工大學建築學院副教授馮江聽到強拆消息後連聲嘆息,“我印象非常深刻。在廣州,四十年代的建築是非常罕見的。廣州三十年代的民國建築非常多,解放後的建築也有一批,但在抗戰(zhàn)後至解放戰(zhàn)爭之間就非常少,這幾幢正是引進西方當時具現(xiàn)代主義傾向風格的建築,是一個時代建築的見證。除了越秀北還有幾幢,我想不出廣州還有哪些地方有這種風格的建築。
市房管局
廣州翠樺地産置業(yè)有限公司拆遷項目
拆遷許可證已過期無續(xù)期
根據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網站的資料顯示,2009年9月4日,房管局對妙高臺金陵臺的商住樓項目核發(fā)拆遷許可證,有效期至2011年9月3日。2011年9月4日核發(fā)拆遷延期許可,有效期至2012年9月3日。此後,該項目的拆遷許可證沒有再續(xù)期。2009年9月4日,房管局核發(fā)“穗房拆字(2009)20號”,批準廣州翠樺地産置業(yè)有限公司對越秀區(qū)觀綠路22號、詩書路69號、69號之一、71號,金陵臺2號,妙高臺1號進行拆遷。建設項目為商住樓,拆遷實施單位為廣州市住宅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
發(fā)文要求開發(fā)商暫緩拆除
一直關注妙高臺金陵臺拆遷的一位熱心網友得到了房管局于2012年5月25日給廣州翠樺置業(yè)有限公司的一份批文,編號是“穗國房字(2012)502號”。批文內容是關於暫緩拆除越秀區(qū)詩書路兩幢房屋的通知。
批文內明確提到,“廣州翠樺置業(yè)有限公司:根據市規(guī)劃局《關於暫緩拆除詩書路兩處建築的函》(穗規(guī)【2012】925號),詩書路69號之一、金陵臺2、4號和妙高臺1、3號兩幢房屋為民國時期興建的房屋,在廣州近現(xiàn)代建築史上具有較好的歷史、科學和藝術價值。上述房屋位於歷史城區(qū)內海珠中歷史文化街區(qū)的核心保護範圍,你司應暫緩對上述房屋的拆除。”
市規(guī)劃局委託湯國華教授評估:
廣州歷史城區(qū)罕見建議保留修複利用
廣州大學嶺南建築研究所所長湯國華教授透露,去年12月,廣州市規(guī)劃局委託他的團隊負責對已拆的妙高臺1、3號和金陵臺2、4號及未拆詩書路69、69-1號進行測繪和評估。評估內容包括一、價值評估:包括:歷史、藝術、科學和社會四價值;二、現(xiàn)狀評估,包括:原狀保存情況、結構安全、消防安全、衛(wèi)生條件、周邊環(huán)境五項。
評估結論為:一、妙高臺1、3號和金陵臺2、4號建築原歷史、藝術、科學和社會價值較高,但因建築大部分被拆除,基本失去原有價值;又因結構已被嚴重破壞,不可復原。二、詩書路69、69-1號與上述建築連體,是一座建於上世紀40年代的早期現(xiàn)代主義風格建築,建築師運用當時國際上流行的象徵主義設計手法,建築整體像一艘停泊在詩書路邊的輪船,這一特色在廣州市歷史城區(qū)中較為罕見,反映了廣州在抗戰(zhàn)勝利後建築風格的發(fā)展。該建築結構堅固、耐火極限高,通風、採光、排水排污等衛(wèi)生條件較好,建築裝飾豐富,有義大利批蕩、上海批蕩、新藝術鐵藝、壓花玻璃等當時特色裝飾。該建築位於海珠路歷史文化街區(qū)中,城市記憶明顯,建議核定為歷史建築,保留和修復原貌,內部結合新建設活化利用。
■專家視點
突擊拆除,無視政府
■廣州大學嶺南建築研究所所長湯國華教授
這一事件中,施工方動用大型鉤機于深夜突擊拆除政府有關部門早已建議保留並正在探討保留方式的準歷史建築,這一行為就是無視政府,挑戰(zhàn)歷史文化名城,挑戰(zhàn)廣州市人民保護歷史文化遺産決心的惡劣行為。
建議被破壞的建築用地轉為公共綠地,使今後其他施工單位不敢再隨意拆除有價值的傳統(tǒng)風貌建築或準歷史建築。
妙高臺金陵臺被拆反映歷史建築保護滯後
■華南理工大學建築學院劉暉博士
妙高臺金陵臺近代建築被拆,有一系列歷史和現(xiàn)實的原因,反映出的是我們這座歷史文化名城在歷史建築保護上滯後。
根據《歷史文化名城名鎮(zhèn)名村保護條例》,歷史文化名城公佈後的一年內,就應該編制完成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規(guī)劃。根據《城市紫線管理辦法》,歷史文化街區(qū)和歷史建築的保護範圍界線(也就是業(yè)內通稱的“城市紫線”)應該在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guī)劃中劃定。
根據《廣東省城鄉(xiāng)規(guī)劃條例》,城市政府應該建立歷史文化保護區(qū)和歷史建築的保護名錄。對名錄上的歷史建築,應該劃定保護範圍,制定保護措施,並設立保護標誌。
妙高臺金陵臺近代建築的價值已經專家論證,毋庸置疑,但保護規(guī)劃和保護名錄公佈的工作滯後,使得這些建築無法獲得一個能受到有效保護的身份,只能靠一紙“暫緩”通知護身。如果它們能及時納入到保護名錄,獲得歷史建築的身份,也許就不至於發(fā)生被拆的悲劇。
亡羊補牢,為時未晚。廣州市像它們一樣有價值的近現(xiàn)代優(yōu)秀建築,還有上千。希望這次悲劇事件能夠喚起社會各界的保護共識,儘快還清歷史文化保護上的“舊債”。
[責任編輯: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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