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濟參考報》記者21日獲悉,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財政部在一份專題材料中提及,財政部會同稅務總局積極研究制定擴大消費稅徵稅範圍的改革方案,擬將部分過度消耗資源、嚴重污染環(huán)境的産品和部分高檔消費品納入消費稅的徵稅範圍。同時,認真研究適當調整與國內産業(yè)結構、消費水準變化不相適應的部分應稅品目的稅率,擬提高部分高檔消費品的現(xiàn)行稅率水準,進一步增強消費稅的調控功能。
根據(jù)《2012中國稅務年鑒》,現(xiàn)行消費稅涵蓋了煙、酒和酒精、化粧品、貴重首飾和珠寶玉石、鞭炮和焰火、成品油、汽車輪胎、摩托車、小汽車、高爾夫球和球具、高檔手錶、遊艇、木製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等14個稅目。單就稅率而言,化粧品以30%居於首位。
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宏觀部財政金融研究室原主任、研究員倪紅日告訴記者,當前稅制正在進行結構性調整,稅目、稅率應該“有增有減”。
在高端消費品方面,我國對高爾夫球、高爾夫球桿、高爾夫球包(袋)徵收10%的消費稅,對銷售價格(不包括增值稅)在1萬元以上的各類手錶徵收20%的消費稅,對遊艇徵收10%的消費稅。與此同時,對包括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紅、指甲油、胭脂、眉筆、唇筆、藍眼油和眼睫毛、高檔護膚類化粧品、成套化粧品等,則徵收高達30%的消費稅。
“可以考慮對遊艇、高檔手錶等奢侈品提高消費稅稅率。”倪紅日認為,“國內外研究表明,國內煙草消費稅遠低於國際平均水準,因此煙草消費稅的稅率還應該往上提,從而實現(xiàn)全面控煙的目標。”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接受《經(jīng)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一方面,過去屬於奢侈品但如今日益平民化的消費品,如化粧品,稅率應該有所調整,比如對高、中、低不同檔次的化粧品適用於不同稅率;另一方面,可以考慮把一些新興奢侈品,如摩托艇、娛樂性帆船、私人飛機以及高檔皮包,納入消費稅徵收範圍。
在資源消耗量大、污染物排放量大的産品方面,我國當前對木質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各徵收5%的消費稅。
環(huán)保部環(huán)境與經(jīng)濟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原慶丹表示,可以考慮對塑膠袋、鉛蓄電池等一次性使用、污染治理成本高的産品徵收消費稅,或者對化肥、農(nóng)藥等“用得越多、價格越便宜”的高污染産品徵收消費稅。他建議,將對“高耗能、高污染”産品加徵的消費稅款設立財政專項基金,用於節(jié)能環(huán)保領域。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研究員許文則建議,環(huán)保部此前發(fā)佈過高污染産品和高環(huán)境風險的“雙高”産品目錄,可以從中挑選出一些比較合適的産品納入到消費稅徵收範圍,如鉛蓄電池、含磷洗衣粉等。另據(jù)一位參與中國環(huán)境宏觀戰(zhàn)略研究的專家呼籲,應儘早將汞鎘電池、臭氧損耗物質、過度包裝材料、一次性方便食具等高污染産品納入消費稅徵收範圍。
談到消費稅擴圍的意義,許文表示,通過擴大消費稅徵收範圍,縮小非低碳産品與低碳産品之間的成本差距,有助於更好地促進低碳産品的推廣。
“我們環(huán)保人非常歡迎、非常期待財政部門進行消費稅‘綠色化’的改革。”原慶丹介紹説,消費稅徵收存在生産環(huán)節(jié)和使用環(huán)節(jié)兩種模式。對生産環(huán)節(jié)徵稅會與對排污企業(yè)徵收的排污費、對企業(yè)超標排污的罰款等稅費相疊加,造成重復徵稅(收費),因此,對使用環(huán)節(jié)徵稅更符合稅制改革方向。
針對消費稅擴圍會否推高居民生活成本的質疑,倪紅日回應説,消費稅基本上都在生産環(huán)節(jié)徵收,某一類稅負能否從生産者轉嫁給消費者,與某種消費品的供需關係和需求的價格彈性相關。由於煙民抽煙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屬於剛性需求,因此,提高煙草的消費稅稅率容易轉嫁給煙民。而高檔手錶基本上不算是必需品,提高它的消費稅稅率就有助於抑制消費需求、遏制鋪張浪費。
倪紅日認為,未來即便對一次性塑膠袋、鉛蓄電池等具有一定剛性需求的生活消費品徵收消費稅,由於同時對農(nóng)民、五保戶等低收入人群實施生活補貼,並不會顯著增加城鄉(xiāng)居民負擔。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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