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上午,內蒙古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暴巴圖代表高院向呼格吉勒圖父母送達立案再審通知書,備受關注的呼格吉勒圖案進入再審程式。
新京報:內蒙冤殺案關鍵物證未做DNA鑒定 審結僅用62天
18年前,內蒙古青年呼格吉勒圖因殺人被判處死刑。9年後另一殺人嫌犯趙志紅向警方供述自己為呼案真兇。
呼案從案發(fā)到執(zhí)行死刑只用了62天,不可不謂“快”;9年之後,疑案出現(xiàn),再審此案之呼聲延宕至今,耗時9年之久,不可不謂“慢”。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法律系副教授門金玲説,若要對“嚴打”反思,就是無論怎樣“嚴打”,都應該在法律的框架內,因為一旦突破這個框架,就是縱容公權力去違法,而這事實上對社會的傷害更大。
早上6點半,天氣晴,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門口,黑壓壓的人群擠滿一片,幾十個警察忙著維持秩序,不停警告躁動的人們。
鐵門內,四名死囚已坐上警車,將被押往公審大會,執(zhí)行槍決。看守所大門左側,矮個子的毛紡廠職工尚愛雲(yún)擠在最前面,她不停地往裏張望。“那是1996年的6月10日”,尚愛雲(yún)肯定地對記者説,4名死刑犯中,有一個是她的兒子呼格吉勒圖,被判流氓罪、故意殺人罪。
大門打開,警車開出,人群一陣騷動,尚愛雲(yún)一眼看見兒子,上身穿的還是那件灰色夾克,下身是藍色褲子。兒子所有的衣服都是她買的,所以她很快能認出。呼和其他犯人一樣,雙手反綁背後,繩子在身上勒得很緊。
尚愛雲(yún)原以為,18年前這一幕會隨時間淡去。但是,趙志紅在2005年供認自己才是呼案“真兇”後,所發(fā)生的一切,讓尚愛雲(yún)的記憶不停回到1996年。
1996年,中國在實行改革開放後的第二次嚴打。在從重從快的指令下,呼格吉勒圖案,從案發(fā)到執(zhí)行死刑,僅用62天。
死囚的最後時光
[責任編輯: 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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