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天津1月1日電 (記者陳傑)1日,天津市正式啟動外來人口居住證申領和發(fā)放工作,首批30名來津人員領到了居住證,實行多年的暫住證將不再辦理。根據規(guī)定,在天津市已居住半年以上且擬繼續(xù)居住的境內來津人員,都應當申領居住證;凡符合條件的居住證持有人,通過積分方式可以申辦天津市常住戶口。截至2013年11月底,天津市共登記境內來津人員430余萬,其中在天津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居住證申領條件者約240萬。圖為1月1日,來津人員在天津市濱海新區(qū)人口服務管理中心排隊辦理居住證申領手續(xù)。
(新華社記者 岳月偉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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