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布魯塞爾電 記者嚴恒元報道:歐盟統(tǒng)計局日前發(fā)表的《歐盟稅收趨勢報告》顯示,2011年,歐盟成員國整體稅收(即稅收與社會保險稅)在國內生産總值(GDP)所佔比例為38.8%,均高於2010年的38.3%和2009年的38.4%;歐元區(qū)國家整體稅收在國內生産總值所佔比例為39.5%,均高於2010年的39%和2009年的39.1%。
報告指出,歐盟整體稅收在國內生産總值中所佔比例因國而異,最低的只有26%,最高的高達47.7%。統(tǒng)計數據顯示,2011年,整體稅收在國內生産總值中所佔比例低於30%的歐盟成員國分別是立陶宛(26%)、保加利亞(27.2%)、拉脫維亞(27.6%)、羅馬尼亞(28.2%)、斯洛伐克(28.5%)和愛爾蘭(28.9%);整體稅收在國內生産總值中所佔比例高於40%的歐盟成員國分別是丹麥(47.7%)、瑞典(44.3%)、比利時(44.1%)、法國(43.9%)、芬蘭(43.4%)、義大利(42.5%)和奧地利(42%)。在2010年和2011年期間,整體稅收在國內生産總值中所佔比例增長幅度最大的歐盟成員國分別是葡萄牙(從31.5%提高到33.2%)、羅馬尼亞(從26.7%提高到28.2%)和法國(從42.5%提高到43.9%);整體稅收在國內生産總值中所佔比例下降幅度最大的歐盟成員國分別是愛沙尼亞(從34.1%降至32.8%)、瑞典(從45.4%降至44.3%)和立陶宛(從27%降至26%)。
稅收趨勢報告認為,針對勞務的隱性稅收仍是歐盟成員國的最大稅收來源。在2010年和2011年期間,歐盟針對勞務的隱性稅率和針對消費的隱性稅率分別由35.4%和19.7%提高到35.8%和20.1%。2011年,立陶宛針對資本的隱性稅率最低,為5.5%;法國針對資本的隱性稅率最高,為44.4%。統(tǒng)計數據顯示,2011年,針對勞務的隱性稅率低於30%的歐盟成員國分別是馬爾他(22.7%)、保加利亞(24.6%)、葡萄牙(25.5%)和英國(26%);針對勞務的隱性稅率高於40%的歐盟成員國分別是比利時(42.8%)、義大利(42.3%)和奧地利(40.8%)。 2011年,針對消費的隱性稅率最低的4個歐盟成員國分別是西班牙(14%)、希臘(16.3%)、拉脫維亞(17.2%)和義大利(17.4%);針對消費的隱性稅率最高的5個歐盟成員國分別是丹麥(31.4%)、瑞典(27.3%)、盧森堡(27.2%)、匈牙利(26.8%)和芬蘭(26.4%)。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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