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運車票一票難求,為了上車旅客購買了黃牛票,沒想到進站時被查出來“票、證、人”不符,還差點被行政拘留。鐵路警方提醒,按照法律規(guī)定冒用他人證件進站乘車觸犯法律可被行政拘留,切勿購買黃牛票。
“票、證、人”不符 上車被攔
1月8日9時許,深圳北站鐵路職工小黃在進站口驗票時,發(fā)現(xiàn)旅客陳女士所持車票、證件與其本人不一致,便將其攔下並報警。經(jīng)深圳鐵路公安處深圳北站派出所民警了解,陳女士因急事要趕回湖南老家,在深圳坂田一非法火車票代售點多交100元的手續(xù)費高價購買了一張火車票,然後匆忙趕到深圳北站乘車。不想進站被驗票職工發(fā)現(xiàn)陳女士“票、證、人”不符,被當場查獲。當民警告知陳女士冒用他人證件進站乘車觸犯法律可被行政拘留時,驚出了一身冷汗。
陳女士決定“戴罪立功”,協(xié)助民警端掉了這一非法火車票代售點,將售賣黃牛票給自己的49歲女子簡某抓獲,並進行了指認。最終,簡某因倒賣車票被深圳鐵路公安處依法給予治安拘留15日處罰。鋻於陳女士及時認識錯誤,並舉報票販子,免於處罰。
[責任編輯: 宿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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