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資深媒體人到尾傾情獻聲——《我在大陸看臺灣》
大家都知道臺灣的八卦文化很流行,什麼藝人偷吃、結婚、生小孩,藝人們的私生活都會很快在網路上、雜誌上、電視上傳開,甚至是政治人物的八卦,也逃不開狗仔隊的追殺。
換言之,只要你是名人,你就沒有權利擁有私生活。
這樣對嗎?我也不知道。不過,大陸也開始這樣了,例如大陸的第一狗仔卓偉,他就是矢志爆名人的料。隨著網路媒體的發(fā)達,我相信這樣的人會愈來愈多,因為偷窺真的就是人類的天性。自古以來,這種獵奇、茶余飯後、巷議街聞的事就沒有斷過。
這就是香港的一週刊為什麼能如此成功的原因。當年黎智英把一週刊和蘋果日報進軍臺灣,臺灣人很多排斥,覺得污染了純潔的寶島。事實證明,的確污染了,因為太受歡迎了,一週刊和蘋果日報很快就幹掉了其他的老牌雜誌和報紙,所有的人都想看這些八卦。
講到這裡我要講一個和我有關的八卦事件。可能年輕的朋友不太知道,但你們只要一百度,就會有很多資料。那就是璩美鳳的“針孔偷拍”事件。
記者出身、當過臺北市議員的璩小姐在2001年被她的密友於家中偷偷裝了針孔攝影機,拍下了她與一位已婚男士的床上性愛全程視頻。過程之長,畫質之好,動作場面之精彩,令人嘖嘖稱奇。密友拿到這個價值不菲的偷拍錄影帶後,轉成光碟,讓《獨家報導》這個八卦小雜誌當季把這張性愛光碟跟雜誌一起銷售,搶購一空。這件事為什麼和我有關呢?因為當時,璩小姐正是我公司的主管。我還和她一起出差過。
臺灣當局為了這起偷拍事件,還增列了一個條款叫“璩美鳳條款”──偷窺或偷拍他人非公開場合的活動或身體隱私,將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三萬元臺幣以下罰金。也就是説,偷拍業(yè)者或是狗仔隊,這下子可是會吃上官司了。
但我覺得三萬臺幣還是罰得輕了。因為比起狗仔因此獲得的暴利,三萬臺幣簡直不能一提。
而偷拍事件裏的女主角,下場卻是非常的慘。一個好好的姑娘從此毀掉,本來看好的前途不僅沒了,再也沒有人認可她的能力,臺灣也待不下去了,事實上她壓力太大,得了精神病。後來聽説跑去英國留學,在國外開咖啡店也失敗,又跑到新加坡開演唱會,還被人噓。
今昔對比,真是令人唏噓。
總之,臺灣的偷拍事件比大陸多。如果去臺灣玩,不可不慎。聽説臺灣有賣“反偷拍監(jiān)測器”。大小也跟火柴盒差不多,上面有一個偵測按鍵,可以隨身攜帶很方便。你只要在所到之處按下按鍵四處掃描,看看週遭有沒有針孔攝影機,如果有的話這個偵測器就會嗶畢叫,越靠近攝影機聲音的頻率就會愈緊湊。
如果要從根做起,就是大家都能忍住不看八卦,當然,我想這應該是不可能的。(到尾)
【作者簡介】
到尾,70後的川籍臺灣人,2008年赴京。資深媒體人,做過電臺DJ,幹過《FHM男人幫》主編和《男人裝》資深編輯,還出過兩本書《遇見臺灣》和《臺灣的臺》。
[責任編輯:楊永青]